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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错再错,严惩不贷!仁寿公安交管曝光两起“二次酒驾”典型案例

2026年03月27日 15:40:22 来源:四川新闻网

龚彦月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李田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第一次酒驾被查,是教训;第二次酒驾被查,是明知故犯。为警示心存侥幸者勿蹈覆辙,仁寿公安交管现曝光两起二次酒驾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6年3月14日00时14分,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交警在中央商务大道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发现一辆号牌为川ZD****3的小型轿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赖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

经进一步核查,赖某某在2025年9月3日因酒驾被查获,此次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赖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

2026年3月24日13时38分,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交警在陵州大道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发现一辆号牌为川Z9***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

经进一步核查,张某某在2022年5月8日因酒驾被查获,此次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张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仁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一次酒驾被处罚后都会被记录在案,无论相隔多久都属于“再次酒驾”,后果相当严重。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图片来源:仁寿县公安局)

编辑:刘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