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驶致祸端 眉山公安交管直属三大队:十次事故九次快 遵守限速保平安
2026年01月12日 11:50:39 来源:四川新闻网
龚彦月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李田
超速行驶,是道路上最易被忽视却最为致命的违法行为之一。它压缩了驾驶人的反应时间,放大了车辆的失控风险,将每一次出行都推向危险的边缘。
2025年10月13日,周某驾驶川ZB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眉山市东坡区岷黑快速通道曾庙村4组外路段处时,因超速行驶与同向前方由罗某某驾驶的川Z0****号电动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罗某某受伤、两车及护栏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调查认定,因周某驾驶车辆在限速60KM的道路上超速行驶,所以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罗某某无责任。
经交警调查认定,当事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认定:当事人周波在该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罗正明在该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针对超速行驶这一普遍且危害巨大的交通顽疾,眉山公安交管直属三大队安全呼吁:敬畏速度,就是敬畏生命,速度的激情不应以安全为代价,回家的里程更不能用风险来丈量。让我们从这起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将“不超速”内化为一种驾驶自觉,共同构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速度安全屏障,让每一条道路都成为通往团聚与幸福的平安坦途。(视频来源:眉山公安交管直属三大队)
编辑:卓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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