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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锦旗!仁寿县人民法院办结一起建工类案件获“双倍”认可

2025年09月24日 17:38:00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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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仁寿县人民法院上演暖心一幕:一起超千万元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在同一天为承办法官送来锦旗,以此表达对法院高效调解、成功化解双方纠纷的深深感激。

案件回顾

2020年3月,原告四川某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由原告承建某电脑制造基地项目,包括厂房、综合楼、综合办公楼及宿舍、工业组团等共计16栋建筑物及附属工程等施工,签约合同价为1.8亿元。原告按约进场施工,完成了某电脑制造基地1、2号楼施工(一期)工程,并就该工程进行了结算,结算金额13068891.72元,四川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仅支付了8141058.00元,尚欠工程款2765418.48元。原告对某电脑制造基地9号楼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四川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自身资金问题造成停工,至今无法复工,双方就9号楼已完工部分未进行结算。

经查,四川某考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系被告四川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原告请求四川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及利息合计1000万余元,四川某考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就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过程

审理过程中,四川某考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不认可原告与四川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就某电脑制造基地1、2号楼施工(一期)工程的结算,双方争议较大。加之,案涉金额较大,四川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又无支付能力,导致本案审理难度大。一是案涉工程的已完工部分的产值无法确定,可能启动司法鉴定,增加诉讼成本以及当事人讼累;二是被告四川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无支付能力,且公司管理层涉刑,无法处理公司事务,原告最终可能获得一纸胜诉判决,但是无法拿到应得的工程款;三是四川某考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在无法证明四川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情形下才承担连带责任。

承办法官余剑秉着案结事了的理念,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前往现场勘验,其间不断进行沟通协调,最终确定工程产值,未启动司法鉴定,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产值确定后,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从法律规定、支付能力、双方共赢的角度出发,纾解双方的矛盾点,平衡各方利益,提出最佳的解决方案。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各方均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原被告双方纷纷送锦旗致谢。

两面锦旗,承载着双方当事人的感激与认可,这不仅是对仁寿县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赞誉,更是对仁寿县人民法院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有力鞭策。仁寿县人民法院始终将“和力量”融入审判全过程,秉持着“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理念,平衡各方利益,减轻企业诉讼负担,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缓解被告的履行压力。为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范式,让法治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图文由仁寿县人民法院提供)

编辑:刘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