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024-07-26 14: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做好汛期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风险提示。

一、消费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不食用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

(二)不购买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

(三)不直接使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蔬菜和餐具。

(四)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

(五)使用洪水浸泡的餐用具,要清洗消毒。

(六)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

(七)食用购买的食品或在外就餐出现身体不适的,要及时就医,保留好病历、检验报告等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二、生产经营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做好汛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发现严重安全风险的要停业、整改,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已受灾的企业在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前,要切实做好生产场所的消毒和生产加工各环节的环境与设备检验,受污染的设备、设施及器具必须经严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符合生产标准要求。

(三)不使用受洪水或积水污染、霉变的原料及未经清洗消毒的受洪水、积水浸泡的设备、设施、器具、包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成品出厂前严格进行质量检验,特别是确保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四)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受洪水、积水污染的原材料、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

(五)不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用水,防止交叉污染。

(六)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七)不捐赠或免费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

(八)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供稿:彭山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