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3月26日,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眉山市地方标准《眉山市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照护能力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评估规范”),并于2024年4月26日实施。
《评估规范》由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导,眉山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联合会、仁寿县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参与起草,确立了评估原则、评估情形、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及应用要求,从困境儿童生活照护现状、困境儿童监护人监护能力两个维度,制定了《眉山市困境儿童生活照护能力现状评估表》和《眉山市困境儿童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表》,共计11个部分,44个指标,同时,确立9项困境儿童生活照护缺失和13项监护能力缺失强制报告要求。评估结果从困境儿童生活照护状况和监护能力两个维度折合计分评定,最终根据得分,将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照护能力划分为监护照护缺失(0—59分)、监护照护不当(60—69分)、监护照护不足(70-79)、监护照护正常(80—100分)四个等级,相关部门可根据评估等级结果,确立相应介入策略和相关干预帮扶措施。该《评估规范》对监护人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发挥基层监护监督职能作出有效指导,能够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个案管理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支持性服务,降低监护风险,稳定家庭功能,有效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据悉,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拟将基于《评估规范》,在“眉山智慧未保平台”中置入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功能板块,着重将全市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个案管理的困境儿童纳入评估范畴,每2年全覆盖开展1次评估,对评估结果为缺失、不当、不足的,及时采取介入干预措施,按照“一人一档”方式,建立评估跟踪服务档案,确保评估结果作用得到有效应用,最大限度维护困境儿童基本权益。(供稿:眉山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