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彭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头盔销售商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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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无照和超范围经营、是否进行了进货查验、是否销售无厂名、厂址、合格标识的“三无”电动自行车头盔。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指导经营户要进购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等标识规范、明示产品执行标准的产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经营行为。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商家宣传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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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户32家,发现隐患3个,已督促商家整改完毕。下一步,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即将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主体的宣传,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头盔等违法行为。(供稿: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