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我觉得犯罪并非偶然,我当时觉得只要自己没动手去做,就不会遭,也是怪自己法律意识浅薄,犯罪后我觉得我最愧对的是我的家人,尤其是我的子女,为了一些所谓的利益,很不值得,以后我一定要好好生活,珍惜家人……”。4月25日,在青神县青竹司法所举办的第二期《以身示法——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活动中,第二期讲述人黄某在现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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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法治宣传月开始,青竹司法所创新推行《以身示法》活动,让矫正对象自述所犯罪行,让其树立不再犯罪的觉悟,在矫正对象中开展特殊的、身边的“警示教育”,唤醒其社会责任感。
此次结束后,不少矫正对象都提到台上讲述者所讲的他们有时候在生活中也偶有听说,以前以为别人是在用科技挣钱,没想过竟然是违法犯罪,很多人在听完后都出了一身冷汗,并表示幸好自己没有因为一点小利就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据统计,青竹司法所目前在册矫正对象中,涉及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的矫正对象占在册矫正对象的17.6%,在信息高速发展,手机、电脑盛行的时代,利用网络犯罪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相较于以往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目前涉及网络犯罪的犯罪类型已逐渐超过传统犯罪类型占到犯罪率的50%以上。因此,在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中,青竹司法所根据自身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和构成,分类开展教育学习,组织集中专题学习,让其从自身罪名开始了解和学习,加深印象,再通过自身开展普法宣传,对周围的亲人、朋友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供稿:青神县青竹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