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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 (余建华 文/图)1月7日,东坡区太和镇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区政府发布的2021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边张贴《通告》,边宣传。要求太和镇在辖区的医院、敬老院、车站、码头、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场所10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同时,采取“四举措”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是2月7日到环保所领取禁放的通告和音频资料,通过宣传车、微信、张贴资料、召开坝坝会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二是辖区有重点场所的村、社区2月9日前将禁放工作通知到场所,场所做好相关工作。三是春节前后落实人员开展巡查(特别是大林社区、悦兴社区),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四是加强处罚,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