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何永刚)《统计法》自1983年12月8日颁布,于2009年6月27日修订并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时至今日,《统计法》已不知不觉经历了37个年头,新修订后的《统计法》在系统总结统计改革发展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统计工作的基本准则、管理体制、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等一系列基本制度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历来是调查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牢牢把握《统计法》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指导性作用,切实把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指导,深化统计宣传机制,全面提升依法治统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开局奠定良好的统计法治宣传基础。
一、学习宣传《统计法》,提升依法治统能力
强化学习宣传《统计法》是保障《统计法》更好贯彻执行的重要前提,基层调查队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坚守统计调查工作生命线的高度,深刻领会《统计法》精神实质,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扩大统计调查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一要牢牢把握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的平台优势,宣传《统计法》的重大意义和具体条例,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辐射力。按照四川调查总队和洪雅县法律“八进”的活动要求,转变以往传统宣传方式,增强广大调查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的认知,提高学习贯彻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二要多层次强化学习,将《统计法》作为全队干部职工的重点学习内容,突出抓好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把《统计法》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系列文件精神的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学习《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切实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开展统计调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为统计调查提供制度保障
《统计法》是从事统计调查工作的行为准则和标尺,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彻执行《统计法》意义重大。一是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调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才能使调查工作获得更加广泛的社会认同和社会支持,保障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调查数据;二是严格依法规范调查行为,才能使得整个调查工作更加合法、有序、透明、高效,保障统计数据按照法定规范和程序运行;三是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才能真正树立起《统计法》的权威,保障调查队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的职权不受侵犯;四是依法完善新时代统计调查体制机制,依法加强调查基层基础建设,有序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调查公信力提供制度保障。
三、结合调查实际,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线。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是《统计法》的核心价值,是基层调查队伍的根本使命和始终不渝的任务。基层调查队伍要充分发挥《统计法》的法律效应,结合居民收支、畜禽监测、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中间消耗、采购经理指数、小微企业等主要调查业务,规范调查流程,进一步提高调查数据质量。一是持证调查,在开展调查时要依法佩戴调查证;二是实地走访调查,洪雅县居民收支调查点有16个,共160户调查户,按照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要求,国家统计局洪雅调查队业务人员每月至少到点入户走访调查两次;三是痕迹化管理,入户走访调查要填写入户登记表,纸质账本上数据修改需记账户亲笔签名,数据返错修改有台账,整个调查过程、数据修改有迹可循,确保数据来源真实可靠;四是规范数据审核,切实做到“三审核”,即辅助调查员初审,数据平台二审,县级业务人员终审;五是严防统计造假,强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制度管控,把责任落实到人头,促进工作落实,层层建立数据质量责任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统计数据的腐败,更好地促进调查队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当前,贯彻落实《统计法》的各项规定是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加大《统计法》学习宣传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调查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认真履行职责,以学习宣传《统计法》为主线,进一步抓好《意见》《办法》《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依法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提高统计调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