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孙微 文/图)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加强对机动车排放的管控,特别是对重型柴油车的治理力度。从2020年6月至今,彭山生态环境局联合彭山区公安交警大队,实施“环保取证、交警处罚”的执法模式,在彭山区新彭谢路、103线设置联合执法点位,开展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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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负责指挥车辆受查,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抽检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同时完成机动车污染物抽测登记表、机动车尾气检查笔录。对尾气抽检不达标车辆,由生态环境局现场向车主出具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和复检,交警大队对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截至目前,累计检查柴油货车共计320余辆,其中尾气检查不合格共计11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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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生态环境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强化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和网络化水平,推动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整治,实现路检联合执法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