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5月21日讯 近日,洪雅县人民法院槽渔滩法庭充分发挥调解灵活性、效率性和低成本的优势,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原告李某从2008年至2019年6月在位于家门口的被告洪雅某机砖厂上班。2019年6月,双方在协商处理被告生产过程中致原告房屋受损和被告占用原告的土地问题时发生纠纷,被告管理人员在处理纠纷过程中态度简单、粗暴,引起原告强烈不满,双方矛盾升级,后在厂里互相吵骂,被告以原告的行为影响其生产秩序为由,口头通知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不让原告继续上班。原告因此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9万余元,经所在乡镇调解组织调解无果后,原告诉来本院,要求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七万余元。
本案受理后,槽渔滩法庭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双方之前关系良好,因后来沟通不畅产生了对立情绪。5月13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庭调解,被告企业法定代表人认可原告所诉事实,同时向其解释目前砖厂因疫情影响,生产受到影响,生产资金特别紧张,承办法官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请双方换位思考,互相尊重,企业一方对待员工应当注意说话方式方法,尊重员工,激发员工生产积极性,才能稳定人心,更加壮大;而员工在工作时也要尽职尽责,发生纠纷时应寻求合法途径保护劳动权益,实现摆脱诉累,重新就业的目的。最终,原告充分体谅了被告难处,当场放弃部分请求,并同意被告分期支付,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槽渔滩法庭通过加强调解,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劳动纠纷,密切关注劳动者司法诉求,在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司法保障、服务,有效解决企业与劳动者矛盾纠纷,全力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当前正在加速的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洪雅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