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1月9日讯 退休教师易大爷和张阿姨再婚后,写下遗嘱,把住房给张阿姨,但易大爷去世后,张阿姨却因为办理房产证问题和易大爷与前妻所生的五个子女发生了矛盾。双方协商未果后,张阿姨和易大爷的五个子女对簿公堂,矛盾如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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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大爷是一名退休教师,和陈大娘于1952年左右结婚,婚后生育了五个子女。1991年,学校修建了职工公寓,1997年,两人购买了公寓的一套住房。陈大娘于1999年去世。2001年,易大爷和张阿姨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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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易大爷在公证处写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其名下的教师公寓,遗留给第二任妻子张阿姨,并让五个子女写下了放弃继承其生母遗产的书面声明。2016年,易大爷因病过世后,张阿姨继续在房内居住,希望把房屋产权办理在自己名下。此时,五个子女却提出了不同意见。原来五个子女中易老二是一位聋哑残疾人,其他四个兄妹为了维护残疾人权益,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双方协商未果起诉至青神县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事实进行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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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中,张阿姨拿出一份证据,表明易大爷与陈大娘曾经在1998年写下过遗嘱,先去世一方把遗产留给后去世的一方,子女不能进行干涉,故房屋应当全部属于易大爷,且按照易大爷遗嘱,房屋应该属于自己。但子女却认为这份遗嘱不是母亲签字,是无效的。双方对此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庭审结束后,法庭征求子女意见是否对易大爷与陈大娘的签名进行鉴定。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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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中,子女提出不再对遗嘱进行鉴定,但希望张阿姨能补偿一部分钱给残疾人易老二。通过调解,张阿姨同意补偿易老二四万元钱,子女也同意将房屋过户给张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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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张阿姨当场把钱交到易大爷子女手中后,她如释重负地对法官说,易大爷去世后,她为了这场官司已经心力俱疲,自己不在乎钱,只在乎理,而且房屋也仅价值10多万元,虽然这个调解结果可能要付出更多的钱,但是对易大爷的子女,自己算是心安理得了,以后自己将和儿子享受晚年生活,易大爷是个好人,自己不后悔和他生活的时光,也希望他的子女们能好好生活。易大爷几个子女都表示,对父亲的选择表示尊重,而且残疾的易老二也拿到了一笔补偿款,以后大家都要好好和睦相处。在法官的努力下,一起矛盾尖锐的案件最终和谐解决,双方解开了心结。
法官指出,虽然这起老年人再婚后遗产分配的纠纷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和谐化解,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产纠纷都能这样顺利处理。法官提醒:现在,不少人出于感情和经济等方面的考虑,对父母再婚进行干涉,这种做法其实是侵犯了父母的婚姻自由权。虽然子女可以提出建议,但不能对父母再婚进行干涉。同时,也要提醒大家,父母有权对自己的遗产进行分配,子女一定要尊重父母的选择。子欲养而亲不待,孝顺父母要趁早,不要等父母去世后才追悔莫及。(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