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9月26日讯(王梅)丹棱县司法局按照四川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县中心。严格对照省厅标准,耗资11.32万元在县新党务政务中心建成300余平方米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于5月13日正式投入使用,选派3人入驻,全面启动丹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办理整合为一体,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强化乡镇站。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个,完成率100%,重点办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的服务事项,指导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服务。
夯实村(居)室。在小桥村、锁江村试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基础上,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投入4万余元,在全县76个村(社区)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切实做到有场所、有制度,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
今年以来,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全部完成建设,7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挂牌成立并实际运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提供法律服务1853人次,办理其他法律事项1763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