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8月28日讯(曾敬)2019年以来,青神县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聚焦社会治理重点领域,高站位决策谋划、高标准履职办案、高水平协作配合,有效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违规“大棚房”清理、行政罚款追缴三大专项活动,实现公益精准保护。截止2019年7月底,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恢复耕地17处共40余亩,整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24项,收回国有财产20余万元。
高站位决策谋划,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提升组织效力
一是主动融入大局,积极出谋献策。青神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以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今年以来,围绕青神县委、政府建设环成都最美森林城市、新时代幸福美丽新青神的中心工作要求,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通过公益诉讼工作推动解决“五大领域”社会问题的建议,获得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采纳,为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积极贡献“公益”力量。二是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坚持党委领导、总揽全局的工作原则,加强向县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争取县委、政府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今年4月26日,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各部门通过加强统筹协调、协作配合、经费保障、督导考核、宣传引导等方面,多措并举保障公益诉讼工作的扎实稳步全面开展。三是集中全院力量,强力组织推进。落实全院“一盘棋”工作思路,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由“一把手”亲自指挥调度,分管领导亲临一线,从全院范围抽调10名业务骨干成立专项工作团队,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的责任表和清晰的路线图,确保令行禁止、指挥统一、行动迅速,形成高效运转的组织指挥体系,极大缩短汇报决策周期。
高标准履职办案,全面强化内功修养,提升监督精准性
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为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团队战斗力,青神县检察院大力开展以提质增效为中心的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建立了部门周集中学习、小组互帮互助、以考促学等制度,特别注重调查确证、出庭应诉、沟通协调等能力的培养,全面提升干警综合业务能力。鼓励和组织干警外出德阳、南充、广安等地学习20余人次,加强对他人经验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形成符合青神实际的办案模式。二是优化办案力量配置。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持续优化“四检一体”办案模式,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共计41个罪名的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和“两法衔接”案件集中统一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信息流转障碍,最大限度优化办案力量配置。2019年以来,通过“四检一体”模式,发现和办理滥伐林木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为全市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摸索出一条新路径。三是创新办案模式实现精准监督。青神县检察院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的质量和监督的精准性,着力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通过优化监督实现强化监督。实行统一线索管理、统一立案标准、统一法律文书制作、统一归档顺序的“四统一”办案流程,积极采取“当面沟通、书面建议、跟踪问效、落地生根”四步走工作模式,建立诉前检察建议联席会议讨论和公开送达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作为第三方代表,通过现场勘察、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全面规范公益诉讼工作,切实提升监督精准性。
高水平协作配合,深刻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办案效果
一是以联合专项为载体实现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各自职能优势,以联合专项活动为共同载体,注重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实现对公共利益的全方位保护。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等专项活动中,青神县检察院从法律监督角度介入专项行动,会同行政机关同步行动,既确保了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的及时性,又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增强了专项活动的执法效果,从而实现法律监督权和行政执法权合力形成“1+1>2”的叠加效应。二是以沟通理解为纽带达成广泛共识。主动强化诉前检察建议的沟通解释,从行政机关角度思考审视专项行动的难点和障碍,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内容。在针对“大棚房”违规占地的检察建议发出前,青神县检察院通过沟通了解到行政部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提出“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赢则共赢,损则共损”的工作思路,获得行政部门的高度赞许并主动邀请检察机关介入监督,形成双方良性互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以问题解决为目的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注重检察建议内容的落实整改,与行政机关一道共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三大“专项活动”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青神县检察院主动与行政部门会商研究问题整改措施,深入执法一线调研具体困难,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同向违法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共同促进问题解决到位,获得县委、县政府和行政部门的高度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