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7月31日讯(廖秋菊 文/图) 为进一步巩固法治示范创建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0日,眉山市司法局副局长胡波带队对彭山已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一批省级法治示范单位及第一第二批市级法治示范单位进行了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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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组一行深入青龙镇政府及龙都社区、观音镇政府、黄丰镇团结村等5个已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法治示范单位及部分市级法治示范单位,通过实地查看村(政)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翻阅会议记录、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对法治示范单位工作人员随机提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因行政区划调整、机构改革而导致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示范村和单位进行了进一步核实。
复核组充分肯定了彭山区各单位在法治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要求各示范单位继续保持法治示范先进性,并严格按照创建指导标准查漏补缺,做好阵地硬件设施维护和软件资料收集准备工作,积极营造法治氛围,全力迎接省级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