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6月20日讯(滕燕 卞美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精神,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结合青神实际,青神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健全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意见》要求,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每年举行两次双方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沟通交流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结合本地实际,争取市检察院和市工商联的支持。
《意见》指出,县检察院和县工商联每年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等内容,确定一至两个调研主题,联合开展调研,并就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共享调研成果。
《意见》规定,县检察院应积极邀请民营企业家中的党外人士和工商联、商会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检察活动。县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应保护好民营企业财产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积极发挥县工商联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涉民营企业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县检察院和县工商联应当有效运用检察建议,积极促进民营企业认真开展风险排查、法律“体检”,共同帮助民营企业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意见》强调,县检察院会同县工商联积极开展民营经济法治培训和宣传工作,主动到民营企业了解司法诉求,帮助民营企业家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