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3月4日讯(冉黎 宋文洁)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眉山市彭山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到人,从企业自行填报到部门审核把关齐抓共管,确保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有序推进。
彭山生态环境局组织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法宣股、建管股等股室对填报企业采取一对一先期审核,辅助企业完善申报材料、熟悉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平台操作流程,确保及时上传。根据先期审核掌握情况,同步梳理2018年度企业监管工作,确认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环境风险管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命令、群众投诉、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预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污染源自动监控、环保获奖等情况,并督促企业完善相关材料。在企业完成填报后及时再次审核,做到准确无误、不留死角、审查到位。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审核工作。
整个评价工作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18年度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初审等级及时告知企业,并加大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使信用惩戒联动机制真正落到实处,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从而督促环保系统和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为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