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1月17日讯(唐佩 舒琴)为提高彭山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环境卫生意识,增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整洁优美市容,1月14日,彭山区人社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会上,区人社局机关党委书记张维对《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领学,从总则、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七章六十七条规定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区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怀庆指出该条例是眉山市制定出台的首部城市管理地方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希望大家增强环保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深刻领会《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神,为营造整洁优美市容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