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12月6日讯(汤丽娟)2018年11月26日,趁雨天网格员到四塘村贫困户蔡某家走访,将蔡某儿子离婚案的结果转达给他的家人。
蔡某的儿子是四塘村重症精神病,从2014年起住院治疗至今。蔡某的妻子于2018年8月到彭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彭山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到村了解蔡某儿子的情况,依照法律程序认定其父母作为他的监护人代为应诉该离婚案。因蔡某夫妻二人年龄大不识字,对法律不熟悉,且因离婚案蔡某夫妻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就此网格员承担起蔡某夫妻与法院沟通的任务。
在此期间,网格员多次到蔡某家中将法院的办理意见、过程告知给蔡某,将蔡某夫妻的意见转达给法院,积极联系蔡某出嫁的女儿协助;同时报告村委、联系律师询问法律援助的相关情况。
近期法院再次打电话给网格员,将该离婚案以原告撤诉结案的情况,请网格员代为转达。网格员到蔡蔡某家中时,其妻子在家,网格员将法院的办理情况告知她,就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等法律知识给她做了简单介绍,同时告知她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找网格员询问。
该案件中网格员多次的走访沟通、耐心交流,蔡某夫妻对网格员由最初的抵触转为信任,在遇到困难时主动找网格员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