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10月30日讯(温选鹏) 彭山区根据该区环保局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按照《眉山市彭山区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修订意见》关于水环境质量考核的相关规定,对10条流域30个河段2018年第三季度水质改善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扎实落实河长制提示约谈通报制度。
今年第三季度,彭山区实施河长制的10条流域平均水质达标地表水Ⅲ类水质的4条,占40%;达标Ⅳ类水质的5条,占50%。因断流水质检测资料不齐,无依据确定季度平均水质类别的1条,占10%。
全区30个河段第三季度平均水质达标地表水Ⅲ类的14个河段,占46.7%:达标Ⅳ类的10个河段,占33.3%:达到V类的河段2个,占6.7%;达到劣V类的河段2个占6.7%。因断流水质检测资料不齐五依据确定季度平均水质类别的2个,占6.7%。
据了解,彭山严格落实提示约谈通报制度。提示。按照《眉山市彭山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规定,根据全区10条流域30个河段2018年第三季度水环境质量考核结果,结合第二季度考核情况,落实提示约谈通报制度。区河长办分别对季度平均水质达到五类的湄州河青龙段、毛河谢家段,水质达到劣五类的毛河保胜段、梓橦河青龙段的各乡镇河段长和河长办负责人进行提示。
约谈。毛河彭山段区级河长对今年第二、三季度连续达到V类水质标准的毛河谢家段河段长和第二、三季度连续达到劣五类水质标准的毛河保胜段河段长进行约谈。同时,区河长办对谢家镇和保胜乡河长办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通报。区总河长办公室将全区10条流域30个河段今年第二、三季度水质考核结果通报区总河长、区级河长、各区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并将按规定增加或扣减相应流域区级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