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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司法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8-09-25 14:45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眉山9月25日讯(黄志洪) 近年来,丹棱县司法局在眉山市司法局指导下,丹棱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全县7个司法所中6个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主动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试点的通知》(川司法办发[2016]206号)的要求,丹棱县作为2017年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试点之一,也是眉山市首批试点区县。丹棱县司法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2017年5月,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所需专项经费由县财政据实解决”,为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县委编委统一编制5个副科级司法所,划编28名,实现所均3名编制。

精心组织,倾力打造规范化所。丹棱县司法局数次与乡镇政府沟通协调,全面清理回收了被挤占和挪用的业务用房,解决了7个基层司法所的业务用房难题,并投入建设资金28.8万元,于2017年10月建成7个规范化司法所。每个所都设置了司法所办公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和法律援助室等4间功能性用房,门头、门牌、公示牌等标识标牌规范。投入资金37.9万元,为每个司法所配置了全新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和办公桌、档案柜等办公家具。

严格标准,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各司法所加强业务规范建设,摸排纠纷线索903件,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29件、参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638件,成功率98%以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11场次,受教育面64000余人次;为基层政府提法律建议64条、被采纳50条,指导指导或修改村规民约135件;解答法律咨询218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7件;安置刑满释放人员70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59人,累计解除矫正8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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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