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8月23日讯(记者 李田) 近日,记者从眉山市食药监局获悉,彭山区桥头堡漂汤餐馆内所使用的陶瓷碗、玻璃杯检测出大肠菌群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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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彭山区桥头堡漂汤餐馆内所使用的陶瓷碗、玻璃杯进行了抽样检测,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经调查查明,该餐馆消毒处理餐具不彻底,造成了部分陶瓷碗、玻璃杯中大肠菌群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记者了解到,该餐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