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8月7日讯(李新文 文/图) 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近日,东坡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再次学习“三个规定”有关要求,确保学习入脑入心,贯彻执行落地生根。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牟敏亲自组织学习,并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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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院要兴起再次学习“三个规定”的热潮。业务科室要组织集中学习,支部会在学习党的知识同时也要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和有关要求,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其现实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违规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等现象发生,保证检察权独立公正行使。
二是如实全面记录,确保“三个规定”执行到位。全体办案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三个规定”中出现的情形要如实全面记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地记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业务科室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向院监察科报送执行“三个规定”有关数据。
三是院监察部门要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干警办案过程中违反“三个规定”经查实的,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