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8月2日讯(邓玲 徐朝玲 黄小萍)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33号)精神,于7月27日及时足额将2018年全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发放到各位退休人员手中。
此次调整养老金,全区企业单位共有46460人(含代管森工退休人员)享受调整待遇,人均上调96.7元,1—7月共计补发调待资金3134.81万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有3536人享受调整待遇,人均上调161.8元,1—7月共计补发调待资金400.68万元。
彭山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本着为民务实的原则,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核对数据,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得到了广大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