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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农牧局五措施规范职工犬只管理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8-05-23 15:16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眉山5月23日讯(刘德蓉)洪雅县农牧局为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真正实现水更清、地更绿、天更蓝的优质宜居生态环境目标,更好地建设“一地三区”,喜迎八方宾朋,实施五措施,规范本局职工犬只管理。

一是机关干部职工只能饲养小型观赏犬,体高不超过35厘米(站立时肩部到地面的距离)。

二是犬只必须拴养或圈养,且绳链不超过3米,不能敞放,不能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三是农牧局职工携犬出入公共场所必须符合洪雅县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必须持有效的准养证、免疫证,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并携带排泄物盛装器具,不能影响公共卫生。

四是凡饲养的犬只未按规定拴养(圈养)或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的,公安机关将进行扑杀并对责任人处以100元—1000元的罚款。凡未取得犬只免疫证的,按规定处以20元—100元的罚款。

五是凡农牧局机关干部职工必须遵守城市管理和城区养犬管理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而受到处罚的,同时在年终考核中每次扣减犬只饲养人目标考核分5分,并向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犬只的规范管理,从自己做起,还地绿、水清的优良宜居环境更加科学,更加康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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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