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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法院与仁寿县仲裁委有机衔接实质调和行政争议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8-03-23 20:04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眉山3月23日讯(陶平 苏香文)3月19日,周某诉仁寿县某家私厂工伤确认行政纠纷一案,在东坡区法院邀请仁寿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协同调解下,圆满获得解决。

周某系仁寿县某家私厂底漆工。2017年7月9日一早,周某从简阳家中赶往家私厂上班,因伙食团未开,便步行到家私厂对面超市买早餐,途中被一辆电动二轮车撞伤,电动车逃逸。周某的伤情被诊断为: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闭合性胸部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周某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对其受到的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家私厂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

案件受理后,承办该案的东坡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彭英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考虑到案件涉及劳动者报酬、劳动仲裁委对案情较为了解等实际情况,在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劳动仲裁委的仲裁员,联合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在电话沟通协调阶段,因周某和家私厂在赔偿金额的数目上分歧较大,周某花费了近十万元的医药费,家私厂只同意支付五万元,如何缩小这之间的差额?这使得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认为“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已经找准了矛盾争议点,遂决定转变调解思路,采取“面对面”调解法。

2018年3月19日下午,承办法官通知周某、家私厂负责人前往仁寿县仲裁委,同时邀请仲裁员参与调解。在承办法官及仲裁员耐心地说服感召下,家私厂方做出了同意将赔偿金额增加到10万元的表态,周某要求的赔偿金额也从最初的20万元降至15万元。承办法官和仲裁员认为调和的火候到了,立即提出和解方案:除家私厂方已支付的3.4万元以外,家私厂方再赔偿周某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11万元。周某及家私厂经过认真思虑后认为该方案合情合理,双方都欣然接受,赔偿协议最终达成。仲裁委当即就家私厂和周某的劳动仲裁出具了仲裁调解书,家私厂方也同时向法院递交了撤回起诉的申请。

2018年4月1日,东坡区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将满两年,这两年来,东坡区法院行政案件数较以往大幅增加,但结案率却稳中有升,这是基于东坡区法院始终坚持调判结合,结合实际探索行政诉讼与仲裁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的有机衔接,尽量将矛盾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诉外,从而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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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