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3月2日讯(梅晨鑫)春季禁渔是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渔业增产和渔民增收的重要方式。为了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彭山区实际,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和畜牧局水产渔政管理站工作人员开展“眉山市彭山区天然水域进入禁渔期的通知”的张贴工作,通知提到“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为天然水域禁渔期,禁渔期内严禁任何捕捞、收购、运输、销售、加工天然水域鱼类等行为”。
通知张贴工作主要由水产渔政管理站工作人员辜建超和孙建军负责,2月26日、27日两天时间,他们分别在各乡镇、街道办、岷江河两侧和各渡口以及彭山区各鱼庄餐馆等卖鱼的地方张贴该通知,并与鱼庄餐馆负责人签订春季禁渔承诺书,号召大家积极参与到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