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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血防站开展学习会议 开创血防工作新局面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8-01-18 11:42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眉山1月18日讯(徐长久)近日,眉山市彭山区血防站党支部认真落实区卫计局党委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开展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随后进行了专题讨论发言。

党支部书记兰强首先进行了专题辅导,重点围绕《暂行规定》中适用的对象、处分的种类、违法违纪行为及适用的处分等内容进行学习,并针对血防和医疗业务工作实际,就相关的条款进行了解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共7章48条,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监察部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于2012年联合颁布的并于同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

会议要求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各科室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党支部办公室要将《暂行规定》原文放入微信群供党员干部和职工下载学习,要利用党员大会、周例会、血防工作会、行政大查房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领会《暂行规定》精神,真正做到学以修身、学以致用。

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自身学习,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暂行规定》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暂行规定》作为加强全站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二是利用多种形式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切实让每位职工了解熟知,真正提高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制理念,从而引导全站干部职工自觉将自身行为纳入制度管理的轨道中去。三是要对照《暂行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地接受组织、同事和患者的监督,严格依照《暂行规定》开展血防和医疗业务,今后任何职工违反了相关纪律,要依照《暂行规定》处理,同时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与会人员在讨论发言中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领职工深入学习《暂行规定》,严格执行《暂行规定》的纪律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本职岗位,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以积极的工作态度,不断开创血防工作新局面,为卫计事业的发展和建设“健康彭山”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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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