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12月19日讯(王丽)12月14日,尽管冬日里寒风刺骨,但青神县满城喜庆,却让整座城市上空弥漫着浓浓暖意。当天,在成都举行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青神县被授予“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称号。
沿着时间的脉络回望,3年漫漫文明城市创建路,20万青神人民同心协力,共建共享,让文明之风拂过青神的每个角落,让城市和她的主人因文明的滋养而越来越美丽动人。
今朝,文明之花,在“蚕丛故里”倾城绽放。
顶层设计 引领创建工作
“文明城市是一个地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和谐统一,是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既是推动青神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提升城市形象的良好载体。”2014年10月9日,青神县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向全县人民发出号召:“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意义深远。大家要立即行动起来,以满腔的热情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力打好争创省级文明城市这场硬仗!”
这一刻,青神县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冲锋号角划破长空,以城市环境为起点,洗路洁城、文明出行、专项整治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等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向社会各界辐射,润物无声地改变着市民的生活;这一刻,20万青神人民同心协力,只争朝夕,共建共享,为创建注入了新的活力,让文明之花在蚕丛故里绚烂绽放;这一刻,文明创建融入城市“肌理”,融入百姓生活,更融入建设“幸福美丽青神”的生动实践中,与经济发展及民生改善同频共振。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点滴改变,非朝夕之功。青神县成功创建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的背后,是青神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全县上下的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立足于长期性和长效性,青神县在创建过程中坚持顶层设计,着力强化领导、责任和保障机制。
健全组织机构。将创建工作列入县党代会、人代会工作报告内容,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和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创建办)设于县文明办,抽调3名精干人员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创建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干,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整体联动、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强化责任落实。对创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与责任部门和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掌握全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组建了市容监督大队、联合执法大队、文明劝导志愿者大队三支队伍。推行县级领导包联责任制、县级部门包干片区制、定期交账制、奖惩责任制、督查督办制、联席会议制等10余项制度,促进了创建工作常抓不懈和有效推进。
严格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专项目标考核,严格督促检查。坚持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视察创建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提出整改要求。特别是针对省上测评暗访反馈的问题,召集责任部门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