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11月7日讯(黄小萍 伍威)今年以来,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好用好,采取内部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部门制约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分类管理与规范运行相结合的措施,层层防守、环环监控,构筑道道安全防线,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更加高效、运行更加稳健的工作目标。
加强教育,增强做好基金监管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法律法规学习、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和上党课等方式,切实强化区城乡居保中心干部职工服务群众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各项基金法规政策,提高维护城乡居保基金安全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
强化管理,深入贯彻执行基金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支付程序,坚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规范准确核算,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杜绝任何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公款私存和违规投资运营等行为的发生;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落实各项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划拨,切实做好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每月及时将收入户余额转入基金专户进行归集,定期核对城乡居保基金财政专户存款,及时掌握基金存储情况,共同做好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工作;强化养老保险票据管理,票据发放按照“限量发放、核旧领新、款随票走”的原则办理。
规范流程,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根据基金管理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工作流程,经办人员各司其职的基金监管格局。加大稽核工作力度,增强内部监督力量,针对基金运行的薄弱环节,建立由信息系统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人员岗位控制的内部监控体系,从根本上防范风险和堵塞基金漏洞;严格内部审计对帐制度,做到与财政部门、银行部门的账务核对相符,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截至10月底,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居保实现参保缴费人数7.59万人,征缴保费1768.53万元;完成养老金发放38.72万人次,发放金额3209.34万元;完成关系转移332人,转移金额74.75万元;基金结余14530.54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19%,确保了城乡居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