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9月8日讯(叶娜)为继续维持我国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进一步加强脊灰病毒的管理,杜绝隐患和确保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脊髓灰质炎相关病毒封存销毁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50号)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脊髓灰质炎相关病毒封存销毁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289号)的文件精神,仁寿县于2017年8月开展Ⅱ型脊灰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主要针对全县生物、医学等相关实验室进行调查,对其保存的Ⅱ型脊髓灰质炎(脊灰)疫苗相关病毒及其潜在感染性材料进行登记清册。
调查工作内容包括:机构基本信息,实验室基本信息,保存生物材料的类型,Ⅱ型脊灰疫苗相关病毒保存信息,Ⅱ型脊灰疫苗相关病毒材料的处置计划。脊灰疫苗转换完成后,做好Ⅱ型脊灰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是维持无脊灰工作的重要环节,仁寿县卫计局高度重视,积极加强与各局的沟通协作,将Ⅱ型脊灰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Ⅱ型脊灰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但县疾控中心仍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