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7月31日讯(陈保金)近日,彭山区从主要职责、审批权限、会议制度、文件签批和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修订完善《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工作规则》的修订,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确保机构编制和人员“两个不突破”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主要职责更加科学。摒弃原《工作规则》中不适应当前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职责,修改与现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不一致的工作职责,根据新形式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新增部分工作职责,增强了《工作规则》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是审批权限和程序更加规范。按照机构编制“分级管理”的要求,对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审批事项、区委区政府审核审批事项、区委编委审核审批事项、区委编办审核审批和办理的事项作出了严格规定,避免出现权责不清、超越权限审批机构编制的情况。
三是机构编制纪律更加严明。将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巡视、经济责任审计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对违反机构编制规定,擅自增设机构、增加编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行为,按《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