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5月15日讯 近日,胡某等15名西昌籍农民工在洪雅县人社局监察大队领到被拖欠工资42520元。胡某等人领到工资后高兴的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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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领取工资现场
5月8日,10多名农民工到县社局反映,在某建设项目做护坡工程,被拖欠工资6万余元,要求处理。劳动监察员庚即联系护坡工程承包人赵某了解情况,赵某表示胡某等人今年3月进场务工,其所做工程尚未完工,工资金额不实;赵某本人在云南,最快三天回来处理。劳动监察员要求胡某安排人员和农民工结算工资,同时联系该项目劳务经理廖某尽快处理。
廖经理认可胡某等人确实在该项目务工,因为赵某和胡某等农民工存在工资结算纠纷,所以暂时未发放工资;项目部将严格遵守工资支付政策规定,不会拖欠农民工工资。
5月11日,赵某仍未回洪雅处理,胡某等人情绪激动,扬言要采取堵工地大门等极端措施。劳动监察员再次向廖经理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项目部立即处理;经项目部协调,赵某和胡某等人核实共拖欠工资42520元。在劳动监察员的监督下,廖经理支付了胡某等人工资,一起拖欠工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文/图由洪雅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