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1月12日讯(徐丽娟 文/图)“现在请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此时在丹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在进行的是一场超市员工工伤赔付案件的调解,丹棱县某超市员工李某在上班过程中受伤,经住院治疗好转后出院,双方当事人就工伤赔付一事多次交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诉至县仲裁院,在仲裁员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给付了工伤赔付款。
主持此案调解的是仲裁员宁坤,宁坤作为丹棱县仲裁院唯一的一名女仲裁员,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快三年。在这三年里,她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克服了比常人更多的困难,类似这类案件调解就不计其数,仅在2016年,她和同事们一道处理各类争议案件508件,调解结案298件。
图为丹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严守公正,撑起正义保护伞
说起上半年受理的集体争议案宁坤仍直皱眉。梁某等283人在某公司上班,最长工龄达10年以上,2014年4月,公司以产值低、企业亏损为由停产至今没有再恢复生产,公司承诺停产期间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费也没有兑现,梁某等职工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到县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立即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停产生活费、补缴社会保险费等共计800余万元。
此案涉及人数众多、周期又长、涉案资金较大,处理此类棘手问题,对宁坤来说还是第一次。为了既维护好双方利益又做到公平公正,宁坤和同事们翻读了大量的资料,并多方走访调查,仅收集的证据材料就装满了几大纸箱。为此,家在外地的宁坤,多次放弃了周末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在立案过程中,宁坤严格执行案件的管辖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做到了立、审分开。案件受理后,择日开庭审理,最终裁决某公司为梁某等283人补缴养老保险费及支付尚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500余万元。
灵活调解,巧化纠纷解民忧
仲裁院每年处理的争议案件中,调解结案案件约占50%左右,如调解成功,意味着责任方履行法律义务周期将提前,劳动者也会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赔偿。因此,宁坤和同事们为减少劳动者维权成本,他们始终坚持把"调解"贯彻在案件的受理、调查、庭审当中,主动介入进行调解,一次不成再次调解,再次不行反复调解,力争将案内仲裁变案外调解,让小纠纷及时得到解决。
去年4月,仁美镇的黎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受伤住院,但因伤情严重,产生的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用高达80余万元,治疗终结后双方就赔偿多次交涉未能达成协议,黎某家属准备通过越级上访来维护自已的权益。仲裁院得知这一消息,主动找到黎某的家属了解情况并安抚好黎某家属的情绪,从法律角度指导黎某家属该从哪些方面维权。面对一个年轻的女仲裁员,家属难以信服,甚至出言排斥,宁坤不无委屈,然而看着家属紧锁的眉头和泪水,决定换个角度,随后找到公司,公司称此事的确属于工伤,但产生的费用数额太大,公司无法承受。宁坤和同事们分别对双方反复进行了10余次做工作、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的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当事人非常感激,赠送了“依法仲裁保障权益集思广益落定尘埃”锦旗一面。
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主动作为,异地维权暖人心
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外出务工人员被拖欠工资的情况也逐年增加,给丹棱县的社会稳定带来了压力。针对这一情况,宁坤与同事们一道,主动与案件发生地市、县的劳动保障部门取得联系,协助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对案件协调处理过程中,企业负责人或承包人逃匿、躲避不配合的,仲裁院积极指导外出务工人员通过法律途径正当维权。
在近几年的异地维权工作中,通过指导外出务工人员的异地维权案件有效地增强了务工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并且通过倾情投入指导异地维权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丰富的异地维权经验,掌握了多种不同的异地依法维权工作方式,逐步形成一种主动作为的劳动保障依法维权新模式。
工作中的宁坤
工作之余的宁坤掩藏不住对孩子的思念;工作之中,宁坤不以女性自居,“我们作为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理应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他们流血流汗再流泪。”宁坤说道。实际上每位仲裁员都在这样做着,一如既往地坚持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践行着对劳动者、对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