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2024-01-26 11:04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四川省配套规范性文件《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细则》,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监管,促进全市药品零售企业高质量发展,眉山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开展《办法》及配套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推进宣传学习。《办法》出台以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发放手册等方式,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多途径、多层级宣贯培训,不断扩大学习贯彻的覆盖面和知晓率。组织全市系统药械化监管、稽查执法、行政审批及法规相关人员参加省药监局组织的《办法》宣贯会。1月16日,召开全市系统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政策解读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指导监管执法人员深入领会其精神内涵,严格执行法规政策要求。同时,在学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起草制定本市配套文件,完善工作流程和标准,提升药品经营使用监管效能。

二是优质服务企业。根据国家、省局统一安排部署,落实行政许可相关调整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行政许可程序、申报指南和申报资料要求。1月23日,召开全市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政策宣贯会暨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座谈会。重点解读国家、省新出台药品零售经营监管相关政策条款,参会企业围绕提升全市药品零售连锁规模化、连锁化,深入谈问题、谈看法,从行业发展环境、企业发展意愿、统一监管标准、优化政策事项等多个方面提出建议意见。通过与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意识,推动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药品监管。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办法》的要求,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整理分类,合理制定2024年度检查计划,重点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行“七统一”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严格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组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照《办法》及配套文件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药品质量内部管控,提升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计举办宣贯培训会议6场次,培训监管及从业人员5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下一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将把《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宣贯工作列入2024年全市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召开学习会、培训会、现场会等形式,深刻领会法律法规规章精神和政策要求,持续提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安全用药、规范经营”法律意识和责任能力,督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供稿:眉山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