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铁拳行动2023”开展以来,眉山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市场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扩大“铁拳行动2023”影响力,真正发挥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的作用,现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加油机主板作弊案
案情介绍:2023年10月20日,眉乐雅三地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对洪雅某加油站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加油站2号加油机安装有标称智能遥控开关1个,4号加油机主板与加油机制造商不一致,执法人员现场先行登记保存主板4个、加油机2台,智能遥控开关1个。经鉴定该加油站使用的加油机主板存在伪造加油机主板监控微处理器芯片和在加油机主板上加装短接线的情况。
处理结果: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彭山区某超市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
案情介绍:2023年5月25日,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彭山区某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采阳飘雪茉莉花茶{净含量:128克(64克*2听)}空隙率为81%,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标准要求。
处理结果:当事人销售包装空隙超过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3年6月5日,彭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下架上述不符合规定的采阳飘雪茉莉花茶。
案例三:青神县某电器经营部经营家用燃气灶具质量不合格案
案情介绍:2023年3月15日,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对青神县某电器经营部经营的家用燃气灶具(型号:JZT-B4)进行了抽样送检,所检项目热负荷和燃烧工况项目不符合GB 16410-2020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处理结果: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青神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20元,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仁寿某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
案情介绍:2023年6月13日,仁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仁寿某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检查,发现编号为F31P-00130叉车的操作人员无法现场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也无法出示该叉车有效检验报告及注册使用登记证。经查,该叉车为当事人于2023年5月下旬购买二手叉车,当事人在收到仁寿县市场监管局发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后已停止使用该设备,并积极办理相关设备证件及人员证件。
处理结果: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仁寿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青神县某蛋糕店销售粽子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案情介绍:2023年6月19日,青神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青神县某蛋糕店销售粽子进行检查,发现该门店销售的一款端午粽子礼盒包装空隙率达38.2%,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标准要求。
处理结果:当事人销售包装空隙超过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青神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下架上述不符合规定的粽子。(供稿:眉山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