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切实抓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夯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2月24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部分销售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62号)宣贯培训视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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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主体责任及生产全过程控制的具体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要建立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以及运输交付控制等制度,销售者要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同时,明确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标签标识管理制度以及法律责任。
省局视频宣贯会结束后,市局继续组织召开全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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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企业要充分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领会宣贯培训会专家讲解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按照办法要求完善有关制度。各县(区)局、园区分局要加强监管力度,及时组织开展办法宣传,加大风险隐患排查频次,提升证后监管能力,探索建立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用好省局产品质量系统专项检查模块,充分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增强监管效能,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会议强调,食品相关产品事关人民群众“吃得放心”问题,是重要的民生关切。各单位要加强学习、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供稿:眉山市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