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2号文件】要求,自9月25日起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以来,眉山市工商局东坡分局高度重视,快速反应,逐步推进改革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商部门在实施“多证合一”改革中的具体做法
(一)强化宣传引导
该局对外采取了多种方式开展了“多证合一”改革政策宣讲、法律宣传工作:一是在各工商所及政务中心醒目位置张贴《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二是利用局机关LED显示屏滚动显示“多证合一”改革的具体要求;三是通过群发短信方式;四是印制发放宣传资料,使企业和群众准确理解改革精神、充分享受政策便利:“多证合一”从9月25日起开始全面实行,适用于在四川省范围内登记的所有企业(含外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二)强化培训学习
9月22日,该局专门召开了“多证合一”改革推进会,分管领导主持,各相关股室和各工商所工作人员参加,加强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了“多证合一”的改革内容:“多证合一”改革是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进一步将回收废旧金属再生资源企业(经营者)备案,开锁业特种行业备案,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备案,娱乐场所营业资格备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道路运输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限县域内)备案,道路货运代理经营备案,道路货运配载经营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旅行社变更经营地址备案,旅行社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变更备案,旅行社变更名称备案,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备案等15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多证合一”后,工商营业执照承载了更多的内容 。
会上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狠抓落实,提高办事效率,搞好前后衔接工作:“多证合一”改革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提交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五证合一”改革相同。已按“五证合一”(包括“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工商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
(三)加强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尽快搞好《眉山市信用信息系统 》信息推送工作;二是公开登记窗口业务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办事群众的疑问;三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处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
二、工商部门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的取得的成效
实施“多证合一”后,最明显的一个变化就是企业和群众来办事少跑路了,企业和群众办事觉得更方便了,企业和群众来办事常常是惴惴不安而来 ,满意而归。
另一方面随着“多证合一”改革的有力推进,开办企业时限大大缩短,企业办照时限普遍在5个工作日以内,有效地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环境越发宽松,有利地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自实施“多证合一”改革以来,该局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与往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工商部门在实施 “多证合一”改革方面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要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各类新办市场主体了解改革、运用改革、享受改革便利,更是要让以前已经存在的市场主体引起重视,从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统一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不及时换照,将给生产经营带来极大地不便。另一方面更要加强引导,在办理执照之后,要向企业和群众说明,虽说工商执照涵盖了这么多的内容,若涉及相关许可部门的,还需到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手续,真正做到证照齐备,合法经营。
(二)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一是为了适应日益增多的登记量,增强窗口工作力量;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更新,逐步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多证合一”更强调各部门的资源共享、协同配合,工商部门将工商登记信息及时推送至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并及时将企业在“多证合一”信息采集管理系统填报的相关信息和部门反馈的备案事项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其余部门则需按照“多证合一”的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做好内部业务系统的改造升级,梳理自身业务系统相关数据项,与工商部门建立数据项对应关系,及时在“多证合一”信息采集管理系统获取企业填报的信息,为企业办理备案后将结果推送至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
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坡分局
二0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