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10月26日讯(余达)今年7月27日,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座谈会在福建省武平县召开,人社部、国家林业局对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东坡区林业局被表彰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
定权定心,巩固确权颁证新成果。东坡区幅员面积1331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53万亩。2007年,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于2010年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确权面积52.7万亩、18.8万宗,发放林权证17.01万本,发证率95%。2014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林业厅安排部署,将集体林改纳入农村产权“多权同确”,将主体改革“回头看”工作常态化,累计纠错林权证387本,面积3776亩;新颁发林权证83本,涉及面积466.6亩。山定权人定心,为东坡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夯就了坚实基础,助推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快车道。
因地制宜,探索深化林改好机制。一是探索建立了“林地林木等级评价管理机制”。东坡区工商资本投资林产业的积极性高,林权流转活跃,完善林权评估、规范林权流转成为急需破解的难题。2011年,根据林地立地条件、林分状况、交通现状和社会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探索制订了《东坡区林地林木等级评分办法》,将林地和林木分别进行等级评价,并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指导林权评估和流转价格。林地等级评价办法主要依据土壤类型、土层厚度、坡度、坡向、石砾含量、海拔等6个因子;林木等级评价办法主要依据地位级、平均胸径、单位面积株数、交通条件等4个因子,对各项因子进行量化,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综合评定得分,划分林地林木等级,并给出建议流转价格。林地林木等级评价机制的建立,受到了流转双方的欢迎,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全区新增林权流转面积和合作经营面积10万亩以上。2013年,该办法在眉山市全面推广后,成功指导500余宗近20万亩林权流转,未出现因流转产生的纠纷。这一机制也在成都、巴中等地被广泛学习推广。2013年6月,东坡区代表四川省在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二是探索建立了“林地预流转机制”。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向有林地流转意向的林农签订林地预流转协议书,当得知业主有造林意向并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意愿后,由村民委员会同预签了林地预流转协议的林农对接协调,林业主管部门全程免费协助业主落实规模林地需求,迄今全区已签订林地预流转协议9万亩,为林业规模经营提供了强劲的林地贮备。三是建立了“林权流转服务机制”。2011年区林业局抽调精干技术人员,专门成立了林权流转服务队。服务队常年活动在基层一线,免费为林农和业主双方提供上门服务、现场勘验、等级评价,指导协议拟定。6年来,提供服务逾150宗,免费指导4万亩林地流转,为林农和业主双方成功合作提供了坚强支撑。四是建立了“贷款政府贴息机制”。2011年,东坡区政府出台了《眉山市东坡区林权抵押贷款政府贴息补助办法》,对经营规模达到400亩以上,并带动林农共同经营的造林大户抵押贷款全额贴息。这一机制启动以来,东坡区累计贴息84.6万元,林地合作经营面积已逾3万亩,显著提升了造林大户和林农投身集体林改的积极性。
培育主体,助推林农致富奔福祉。近年来,在“林地林木等级评价管理机制”、“林地预流转机制”、“林权流转服务机制”、“贷款政府贴息机制”的协同作用下,东坡区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林业新型经营蓬勃发展。目前,全区已培育林业企业182家;林业合作社24家,入社农户3400余户,带动农户2.4万余户;家庭林场4家,经营面积1000余亩;林业大户254户,经营面积5.1万亩。在集体林业发展中,东坡区结合区情和区位优势,提出了以工业原料林为主的产业发展思路,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基地12万亩,并积极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利用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种养、生态旅游等,林地经营效益明显提高,推进了规模化现代林业发展进程,盘活了森林资源,2016年全区实现林业产值32.6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956元,较2010年分别增长30.5%、105.9%,真正实现了林农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