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5月16日讯(张倩)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电视电话表彰会,会议表彰了2012年以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其中,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是四川省唯一一个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区县司法局。
据了解,彭山区司法局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以依法治区为统揽,以人民满意为目标,通过“深入抓落实、探索抓创新、严格抓管理”,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两新党建等工作提档升级,为服务彭山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彭山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是近5年来眉山司法行政系统获得的全国性表彰,是眉山司法行政系统获得的最高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