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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眉山5月12日讯(周玲 图/文)2015年以来,东坡区先后在多个重点乡镇建立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使基层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得到了有力提升。但东坡区的乡镇专职队都远离中心城区,不利于大队集中统一管理,加之灭火救援出警量普遍较小,队伍使用率较低的特点在建立之后逐渐凸显。
为切实解决乡镇专职队建立后在管理使用上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充分发挥队伍使用效能,东坡消防大队从2016年起认真调研分析乡镇专职队的管理特点、任务规律,广泛听取部队内部及公安机关、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充分借鉴兄弟单位的管理经验,逐步形成了具有东坡特色的乡镇专职队管理使用模式。
首先是通过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明确乡镇专职队实行消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共同管理、考核模式,将乡镇专职队纳入当地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统筹使用。
其次是通过区公安分局牵头,消防大队、相关乡镇政府、派出所共同研究,制定了《专题研究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使用工作的会议纪要》,从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勤务调动、共同管理和考核等3方面对管理使用工作进行细化。在职责任务方面,明确指出乡镇专职队除担负灭火救援任务外,还要参加由乡镇政府和派出所组织的消防宣传培训、防火排查(巡查)和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政府中心工作。在勤务调动方面,针对乡镇实际特点和农村居民的习惯,区分集中报警、分散报警、上门报警等不同报警方式的出警调动程序,对乡镇专职队参加消防宣传培训、防火排查(巡查)工作的方式和程序做出了明确说明。在共同管理和考核方面,明确由派出所代表乡镇政府对专职队进行日常行政管理,并将督查、检查情况定期抄告消防大队,消防大队每年度开展综合考核时要将派出所的管理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最后,大队通过充分调研和收集意见,在5月8日召开的大队党委会上研究通过了《眉山市东坡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考核办法》,细化了值班及请销假制度、内务管理、灭火执勤及其他工作、考核制度等4方面的管理制度。在内务管理、灭火救援方面参照现役队的相关制度,在业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与大、中队基本同步。尤其在考核方面参照士官量化考核和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方法,对每名队员实行业务考核、民主测评和加扣分三部分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方式,并将考核成绩直接与目标绩效奖发放挂钩,进一步增强专职队员的职业归属感,进一步激发专职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东坡大队将全面推广实施新的乡镇专职队管理使用模式,力争将其建设成为“灭火救援专业队、消防安全宣传队、火灾隐患排查队”三队合一、功能多样的消防专业队伍,为保一方平安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