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4月27日讯(胡佳会)根据眉彭法组办〔2017〕4号的文件要求,4月11日至4月24日,由彭山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督查室、区普法办组成的督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区20个“法律七进”示范点、10个市级法治示范创建单位法治进行了督查。
本次督查,督查组严格按照夯实基础、提升亮点、规范机制的总要求去开展工作。一是督查组分工明确。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督查室负责督查依法治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由区普法办按照工作细则督查工作具体开展情况。二是检查方法全面到位。督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实地指导、实地规范“三结合”,对照督查文件,对示范点和创建点软硬件建设逐条进行检查。三是严格斗硬,明确责任。在督查过程中,明确要求各示范点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必须到场,当场确认合格和不合格部分,对于合格部分,进一步指导规范,对于不合格部分,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及时召开会议,梳理督查情况,针对性地指出每个示范点的问题,形成了督查报告。我区依法治区工作在领导重视、机制健全、认识到位的基础上,一年一个台阶,依法治区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坚持党委、政府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区、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普法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二是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的工作格局,建成了以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治副校长、法治文艺演出、志愿者队伍为主干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三是科学有效的督查考核机制。将每年度的依法治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形成长效机制,为依法治区工作的全方位开展奠定了基础;建立人大、政协监督依法治区工作的视察制度,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督查检查;建立信息督查制度;依法治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四城建设”等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次督查工作查摆问题尖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取得了显著实效,促进依法治区工作稳步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