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3月16日讯(夏海朝 图/文)今(16)日,彭山区黄丰镇规划执行委员会对黄丰镇花龙村3组的熊某、何某、陶某等三户村民擅自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经查,花龙村3组村民熊某、何某、陶某等三户农户系2014年简蒲高速征地货币安置户,并按照征地补偿协议享受货币安置政策。2017年2月,黄丰镇规划监督委员会发现该三户农户涉嫌非法占地。经查实,该三户农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花龙村3组集体土地用于建房。黄丰镇村建所分别于2017年2月20日和3月1日对熊某、何某、陶某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工并在《停工通知书》下达之日起7天内拆除违建,但三户村民均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已建房屋。
为切实规范城乡建设规划,保护耕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眉山市彭山区《关于规范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会议的纪要》(眉彭委阅〔2016〕38号)精神,2017年3月13日,黄丰镇规划执行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何某等三户村民的违规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由花龙村两委具体负责实施,并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给予其1天时间将门窗、琉璃瓦等可重复利用建材先行拆除。2017年3月16日上午,黄丰镇规划执行委员会对上述三户村民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并未批私建的房屋进行了依法拆除。拆除现场,首先向农户亮明执法证,在确认违建周边的人员、财产安全后,施工车辆进场进行了现场拆除,同时,村两委干部配合做好了熊某等人家属及周边群众的劝导和政策解释工作,熊某等三户村民均认识到未批私建房屋属违法行为,并表示配合此次拆除。历时5个小时,三处违建房屋成功进行了拆除。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正面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按程序申请、并经过审批后建房,镇规划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到现场监督此次强制拆除,为下一步继续规范全镇的农村建房行为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