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3月16日讯(吕伟利)笔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眉山中心支行了解到,近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银行业着力阻击逃废债,旨在防控金融风险。
据介绍:数量上升、手段翻新的逃废债行为,已经成为各家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的新课题。
2017年以来,监管层、行业组织屡次提及打击逃废债。多位银行业人士认为,虽然逃废债总体规模并不是很大,但数量却呈现出上升势头,而且手段也 从“跑路”,到利用转移资产、假破产、破产重整削债,逃废债的手段、方式已经玩出新花样,且整个过程合法合规,达到洗白债务的目的。
自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开始,防控金融风险就已被要求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2月28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时强 调,防控金融风险,要及时弥补监管短板,做好制度监管漏洞排查工作;要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李克强总理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也警示了四 大金融风险,其中一条正是不良资产。
相对于中国银行[股评]业的资产规模,逃废债涉及的数量可能并不大,但金融风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浙江、河南等地此前均已采取行动,打击逃废债行为。根据业内人士透露,中国银行业协会已要求银行上报逃废债债务人名单,未来可能将建立行业共享的数据库,阻击逃废债行为。
逃废债势头有点猛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股东直接消失逃废债的做法,虽然并非典型案例,但随着银行业新一轮不良贷款的爆发,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确实出现了上升、蔓延的势头。
“逃废债规模有多少、影响有多大,很难有一个完整的统计。”某股份制银行中高层人士表示。
“近些年来,在一些局部地区,逃废债确实明显上升,数量倒是不多,但是造成了很坏的影响。”银行人士表示,逃废债虽然所占比重不大,但如果形成风气,效仿者会越来越多,对信用环境形成负面影响,结果就会严重破坏当地金融生态。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自2013年至今,中国银行业协会内部通报的700多家逃废债企业,估计就导致银行至少损失上千亿元。
债务洗白花样翻新
缺乏统一、明确的界定标准,导致认定难度大,是当前逃废债数量上升的一大原因,也是打击逃废债的一大难点。
“逃和废是两个概念,逃债肯定是主观故意,废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怎么去认定是主观还是客观,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正因为如此,面对类似的情形,银行也无何奈何。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在一些地区,由担保链形成的连环债务中,只要互保链中有一家不愿意还款,其他债务人都不还,有些债务人明明具备还款能力,也有还款意愿,但迫于压力,也只好不还,结果形成连锁反应。
相对上述行为的“简单粗暴”,更多的逃废债行为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手段,将债务“洗白”,转移资产、假破产就是其中之一。
有关破产重整专家说,此类情形的常见手段是,将优质资产剥离后,将表面上的劣质资产拿出来进行破产清算,由于已无有价值的资产可供执行,银行等债权人只能采取破产清算的方式处理。债权人唯一的办法,就是发现此类行为之后,向法院起诉。
“一般情况下,尤其是个别主观故意比较强烈的,在实施之前,会请很多专业人士设计,做出对债务人最有利的方案。”上述破产重整专家表示,最近南方一家大型有色金属企业的破产重整,可能就存在转移资产的行为。将部分优质资产,甚至可以独立上市的资产剥离后,才进行重整。
另一些破产重整更是将逃废债行为变得合法合规。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按照现行法律,破产重整时,即便债权人不同意,还可以通过法院强裁强制实施。而在淮矿物流破产重整的过程中,包括银行在内的债权人,虽然反对债权调整方案,但最终还是通过强裁的方式得以通过。
“破产重整既是救活还有生存价值的企业,也是市场博弈的过程。”专家表示,破产重整本是当时各方自由博弈,在国内成为逃废债的工具,关键原因在于行政力量太强大,掺杂了各种地方保护的因素,本来是保护债权人的强裁制度,也无法发挥应有作用。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两方面下手,一是要在法律层面,明确破产重组由谁主导, 一是完善强裁制度,确实发挥兼顾企业、债权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