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2月24日讯(邱毅)笔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眉山市东坡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通知,东坡区水务局立即行动,组织建立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体系,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
按照省政府〔2017〕3号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河长制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推进水资源科学开发、合理调配、高效利用,大规模开展全区绿水行动。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河长制,大力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全面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
据悉,流经东坡区境内有大、小河流10余条,其中岷江河是主要河流,由区长担任岷江河河长,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河道(河段)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区级领导兼任,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办、区发改委、公安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卫计局、审计局、经信局、畜牧局、农业局、林业局等为成员单位。
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落实专项经费,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河长会议确定事项。自今年1月起,各乡镇(街道)每两月将贯彻落实进展情况报送区河长制办公室,每年12月15日前,将年终总结报送区河长制办公室。
据了解,东坡区水务局在组织实施河长制方案工作中,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并着手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调查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管理保护措施,预计此项工作将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